选课是学生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,获得课程学分的前提条件,为规范选课操作,明确选课和修课的要求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选 课 原 则
第一条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开设的课程分为通识课、专业教育课和任选课(含地域特色课)三类。专业教学计划中对每类课程的选修学分均有明确规定,选课时必须注意计算课程学分,确保满足专业教学计划对各类课程最低选修学分的规定。
第二条 选课必须依据学院专业教学计划进行,学生不得选取其专业教学计划以外的课程。
二、选课程序与办法
第三条 学院按学期选课,每年分两个学期。每学期开课前45天左右发布开课考试计划,明确规定当期开出的课程、考核方式、考试时间等。校外学习中心或学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选课,选课的同时默认预约当期考试。
第四条 学生选课前应缴纳足够的学费,选课时扣取相应学分费用,如果已选课学分累计超过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最低应修总学分,按照实际选修的学分数缴纳学费。
第五条 考虑到不同课程之间知识的关联与衔接,专业教学计划中部分课程标注了先修课程,建议选课时先选择先修课程。
第六条 学院采用校外学习中心集体选课和学生个人选课相结合的方式,选课通过平台进行管理。
第七条关于通识课、专业教育课、任选课的选课。
1.选课学分须满足教学计划中各类别课程最低学分要求,每门课程学院提供了4次考试机会,包括1次正考3次补考,在规定考试次数内参加补考的课程无需重新选课,但是需要考试预约。
2.学生在学习期限内,某一门课程参加4次考试后仍不及格,若继续修读该课程,则须重新选课,学生重选课须在原课程已交学分费用基础上再缴纳1个学分的费用;若学生放弃该课程学习,可以在专业教学计划范围内选修其他课程,选修其他课程按照选修课程的学分标准收取费用,原成绩不及格的课程不予办理退课。
3.重新选课后的教学及管理要求与正常修课相同。
第八条 关于综合实践的选课。
1.各专业综合实践课程包括实践报告、课程设计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等也需要在平台上进行选课。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考核不及格,可以申请补做1次,如果补做1次后仍不及格,须重新选课,学生重选课须在原课程已交学分费用基础上再缴纳3个学分的费用。
2.本科层次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在及格(含及格)以上的,如果对已获成绩不满意也可以申请重选,重选课按照3个学分的标准收取费用。
3.重新选课后的教学及管理要求与正常修课相同。
三、其 它
第九条 已修专业教育课和通识课的学分超出专业教学计划最低学分的要求,超过的学分可以作为任选课学分。
第十条 已经参加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课程,不允许退课。已经选课但未参加考试的课程,经学院批准后,允许退课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
2013年8月